2015年12月31日前,省內所有藥品制劑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在我省有代理機構的進口藥品制藥廠商必須全部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實現電子監管全品種全鏈條覆蓋。
年底前,藥品制劑生產企業應完成生產線改造,在藥品銷售包裝上加印(貼)藥品電子監管碼,并進行數據采集上傳,及時核注核銷。2016年1月1日后生產的藥品制劑將做到全部賦碼,對由于藥品最小包裝體積過小或異型包裝等致使無法在最小包裝上賦碼的特殊情況,需報省食藥監局審批后在上一級包裝上賦碼。
藥品批發、零售企業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入網,對所經營的已賦碼藥品“見碼必掃”,及時做好數據上傳、核注核銷以及預警信息處理等工作。到期未入網的藥品批發、零售企業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