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因私出國護照?
因私出國辦理護照的,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取、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提交近期免冠照片(照片標準為48*33mm)和申請事由相關材料(如填寫真實完整的申請表等),到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國家工作人員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證明。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應當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辦理護照申請表可在“山東公安民生服務在線”或山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互聯網網站上下載)